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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足彩网: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企业个人办理退款的通知

2026-04-02 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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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,我局已数次发布通知提醒相关当事人办理退款,现拟再次开展集中退款工作。通知如下:  

一、线上缴费后产生应退款但原支付渠道退款失败的情形(名单详见附件1)

根据《商标业务缴费指南》,代理机构和企业/个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商标业务缴费的,对于符合退款情形的申请,款项退回原支付账户。对于因原支付账户冻结、挂失等特殊情况导致退款失败的,相关当事人可办理退款。

办理方式:通过中国商标网-“商标网上申请”栏目登录商标新网上申请系统,在“我的账户”-“支付状态查询”中显示为“退款失败”的商标业务,可在“我的账户”-“退款申请”页面办理退款,请按要求填写退款账户信息,并上传相关资料,我局核实无误后退款。

二、2019年12月底前汇款至商标局账户,但相关款项未使用情形(名单详见附件2)

2019年12月30日前,代理机构或商标当事人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或申请前,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费用汇入商标局账户。如当事人汇款后未提交相应业务申请(或申请未予受理)导致汇款未使用的,可办理退款。

办理方式:通过中国商标网-“商标网上申请”栏目登录商标新网上申请系统,代理机构用户在“我的账户”-“预付款清零”页面办理退款;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,在“我的账户”-“退款申请”页面办理退款,请按要求填写退款账户信息,并上传相关资料,我局核实无误后退款。

三、材料要求

1.主体资格证明文件。退款申请人为代理机构或者企业的,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;退款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已更名的,需提供名称变更证明;已注销的,需提供清算报告等证明有权继承该笔退款的证明文件等。

2.与商标局有资金往来的证明文件。收款人为商标局的银行汇款单、财务账目记录等财务往来证明。

3.其他证明文件。缴款订单号、汇款时备注的商标注册号等。

代理机构、企业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需本人签字。

四、线下办理

选择线下办理的,需填写退款申请表(附件3),并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,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退款申请送至我局。
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财务处,联系(咨询)电话010-63218500-6,邮编100055。

电子邮箱:sbjcw@cnipa.gov.cn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

1.退款情形一用户名单.xlsx

2.退款情形二用户名单.xlsx

3.退款申请表.docx


商标局  

2026年3月31日